第(3/3)页 陈墨刚说完,贝西默就嘲笑了起来:“肉夹馍?你没有搞错吧,这明明是馍夹肉!” “...”陈墨竟无言以对,甚至觉得贝西默说的很有道理。 但阿特顿却对贝西默说道:“这个称呼应该是和古汉语有关,肉夹馍,其实完整的意思,应该是‘肉夹于馍’。‘肉’之所以放在名称的前面,是起到强调的作用。” 看到陈墨吃惊的表情,阿特顿笑着说道:“我这也是在图书馆的书本上看到的。” 原来如此... 仅是这段话,陈墨对阿特顿的敬佩又多了几分。 “那么你的料理是什么?”阿特顿向贝西默问道。 “我这道快餐,名叫里脊苹果三明治。”贝西默充满自信的回答。 “嗯...一边是肉夹馍,一边是三明治,都符合快餐的主题,那么只能从口感和味道上去分胜负了。” 伴随着陈墨和贝西默分别将肉夹馍和三明治摆放在阿特顿面前,阿特顿犹豫了一下,还是先从贝西默的里脊苹果三明治开始品尝。 双手拿起带着热度的吐司,轻咬下去,连带着里脊和苹果一同塞进嘴里。 里脊肉的嚼劲和苹果的爽脆,还有吐司的松软,让阿特顿感觉口腔里产生了非常奇妙的口感。 非常富有嚼劲和层次感,当阿特顿咀嚼完并吞下去之后,不由自主的发出了“嗯~”的一声。 表情非常愉悦和满意。 看到老师的表情,贝西默嘴角微微翘起,这是自己期待的表情。 “加入牛肉制作的吐司、用黑胡椒汁腌制的里脊肉片、用盐水泡过更显酸甜的苹果片,虽然食材非常的简单,但每一样食材都物尽其用,完全的发挥出了自身的美味,很棒的三明治。” 阿特顿给予了贝西默的料理高度的评价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