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明明就是任人唯亲。 他也是。 所以观音殿给了妍奴。 嬴国给了小妾。 合欢派这边,看在宝的面子上,就给小游了。 毕竟合欢派的其他人,他都不认识。 至于小游的实力不够强,这个不重要。 年轻人才总觉得能力最重要。 真实世界,和领导关系最亲近,这才是最重要的。 领导说你行,不行也行。 领导说你不行,行也不行。 兰竹君,在季长生看来就不行。 片刻后,季长生看着此时双目怨毒、气势大增的兰竹君,无奈的摇了摇头。 “兰奴,我给了你一条活路,但你非要作死。” 好良言难劝该死鬼。 他尽力了。 但凡不是他罩着兰竹君,李欢颜入主合欢派的当天,兰竹君就已经死透了。 事实上李欢颜对兰竹君在齐国的一举一动都了如指掌,还曾经和季长生聊过,如果不是看在季长生的面子上,早就把兰竹君这种心怀怨毒的仇人后代杀了。 季长生当时也说过,只要兰竹君安心在齐国做她的兰心女神,就给她一条活路。毕竟也算是他的手下,季长生对于自己的小弟一向都是爱护的。 但兰竹君非要作死的话,季长生也不能拦着李欢颜去杀人。 于公于私,季长生都不会站在兰竹君那边,能庇护她就已经是极限了。 不过很显然,兰竹君要的不止是活着。 “我为家族报仇雪恨,天经地义。季老魔,我忍你很久了。现在玉玲珑已经飞升,你以为还是你还是从前的你吗?” 兰竹君冷笑不已:“李欢颜虽然已经飞升,但你还在。杀了你,再杀了她的心腹,她在天上也是会心痛的吧。” 对于兰竹君的怨恨,季长生不以为意。 毕竟是欢奴。 他本来也不会真的以为用《魔欲经》控制的欢奴能对他忠心耿耿。 他只是有些恨铁不成刚。 “你背叛就背叛了,为什么这么没有号召力,竟然没有说动一个圣教弟子跟着你一起背叛。” 这才是季长生最难受的。 “哪怕你把闻人家钰说服呢。” 这样他就有理由对闻人家族举起屠刀了。 说不定还能拔出萝卜带出泥,让司寇韶红他们感觉兔死狐悲,然后跟着一起背叛呢。 多好的计划。 可惜,兰竹君这个废物,没给他开一个好头。 “你一个人都没说服,居然还有脸来见我。” 季老魔越说越生气。 这个废物自己背叛根本不叫事。 没有带着其他人一起背叛,这个事很大。 你一个人能值多少功德? 季老魔看不上啊。 兰竹君懵了。 她哪见过这样的魔头。 “你怎么还嫌弃麾下叛徒少?” 季老魔仰天长叹:“兰竹君,你羞愧吗?同为圣教真传,看看闻人家钰,看看隋庭槐,看看任素琼,再看看你,差距太大了。” 兰竹君彻底破防:“你把他们全家杀了,他们也不会对你忠心耿耿。季老魔,你简直站着说话不腰疼。我全家都被杀了,全家。” “又不是我杀的。” “可是你和李欢颜走到了一起,你明知道她是我的仇人。” 季老魔笑了:“怎么着?我还要因为你放弃欢颜?” 让季老魔选一万次,一万次都是李欢颜。 “当然了,我也能理解你。就像你说的,你全家都被杀了,报仇雪恨也没毛病。但是你为什么这么废物呢?为什么就不能多劝降几个人跟着你一起造反呢?” 季老魔最在意的还是这件事。 兰竹君要跳反从来不重要。 要不然洛轻灵戴的龟片也不会启用的那么及时。 季老魔和李欢颜谁会把兰竹君这种小角色放在眼里。 他们都想要钓大鱼。 李欢颜钓到了。 合欢派跳出来很多人。 但季老魔没钓到。 所以他只能把怨气都发泄在兰竹君身上。 “说来说去,都是你不够努力。” 季老魔宣判了兰竹君的命运: “好在你帮我引下来一尊大功德,我给你留一个全尸,在万民伞里给你留一个雅座。” 季老魔感觉自己真的十分宽宏大量。 兰竹君怒极反笑:“季老魔,你以为我还是昨天的我吗?若是没有把握,我怎么敢今天站在这里?我敢对你动手,就已经做好了万全的准备,你以为你还能随时掌握我的生杀大权?” “对啊,我就是这么想的。长耳兔子,滚出来吧,当年我就想替三叔杀了你,不过被准提拦住了。今天准提肯定不会再出手,我先灭你一尊投影,等回了洪荒仙界,再拿你的兔头去送给三叔当久别重逢的见面礼。” 季长生主打一个我为三叔而战。 父亲看来是儿子太多了,少一个根本不当回事。 哼,父不慈子不孝。 阐教都叛的差不多了,也没什么家底,我还不一定看的上呢。 三叔向来比父亲大方。 我把截教的叛徒杀了,以三叔出手的阔气,不得赏我点零碎小玩意? 季长生心说我也不贪,随便来点混元金斗金蛟剪之类的小玩意就知足了。 他就是这样一个小富即安的好人。 被季长生一口叫破了真身的定光欢喜佛于半空中大放光明。 很快,万丈佛光之中,走出了一尊真佛的虚影。 以薛银娥和兰竹君为首的叛乱分子全部齐齐跪在地上。 该说不说,合欢派内信仰定光欢喜佛的弟子还真不在少数。 也难怪定光欢喜佛稍微显圣一下,居然能跳出这么多反贼。 但凡之前冥河老祖在天圣教显显圣,说不定死在季老魔屠刀下的就不止是一个曲黛了。 可惜。 母亲太强了。 冥河跪的太快了。 导致我都没刷到多少功德。 季老魔在内心狠狠的鄙视了冥河老祖一番,然后怒斥定光欢喜佛:“三姓家奴,还敢来见本王,真是记吃不记打。” 定光欢喜佛的目光紧紧的看向了季长生。 “果然有祂的气息。” “你真的是南极转世?” 第(2/3)页